為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以及市委、市政府關于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的重大決策部署,切實加大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工作力度,根據上海市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特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精神,進一步落實好黨中央、國務院以及市委、市政府關于生態文明建設的決策部署,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持把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爭當新時代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工作的排頭兵。以抓好上海市環境保護督察組反饋意見問題整改為重要契機和強大動力,著力補齊生態環境短板,著力推進綠色發展,加快改善生態環境質量,不斷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優美生態環境需要,為高質量建設“科創、人文、生態”的現代化新松江打下堅實基礎。
二、工作目標
(一)持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堅持底線思維,始終把生態環境作為城市發展不可逾越的底線和紅線,自覺走生態優先、綠色發展之路,加大水、大氣、土壤等重點領域治理力度,改善環境質量。到2020年,全區力爭全面消除黑臭水體,基本消除喪失使用功能(劣于Ⅴ類)水體,完成26個地表水國家(市級)考核斷面水質達標或提升要求;PM2.5年均濃度力爭達到37微克/立方米以下;空氣質量優良率(AQI)力爭達到80%左右,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氣;森林覆蓋率達到18%,人均公園綠地面積達到12.15平方米,生態資源服務功能不斷提升。
(二)加快解決突出環境問題。堅持問題導向,滾動實施環保三年行動計劃和大氣、水、土壤等專項整治計劃,著力解決飲用水源保護、污水處理處置、揚塵治理、違法違規建設項目清理、垃圾綜合治理等突出環境問題。對上海市環保督察反饋意見歸納梳理出的30項具體問題,按照“一項一方案”實施清單制管理,細化確定整改責任、目標、期限和具體措施,逐項整改,逐個銷號,強化閉環管理,堅決整改到位,確保條條有著落、事事見成效。
(三)不斷健全完善長效機制。堅持目標導向,針對環境保護和綠色發展的制約瓶頸,結合督察發現的問題整改,由點及面,舉一反三,深挖環境問題背后的深層次原因,完善環境管理和綠色發展制度體系,完成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體制改革,落實環境保護責任體系,完善環境監管制度,健全市場化治污政策機制,強化綠色發展和保護環境的積極性、主動性。
三、主要措施
(一)牢固樹立綠色發展理念,強化環境保護工作責任落實
1、把生態環境保護擺在更為突出位置。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深入學習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對加強生態環境保護極端重要性的認識。以更大力度、更高標準、更嚴要求、更實舉措持續推進生態環境保護和環境建設,不斷提升城市軟實力和競爭力。各級黨委、政府將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環境保護工作,切實解決突出的生態環境問題。
2、嚴格落實“黨政同責”和“一崗雙責”。堅持黨委、政府對本行政轄區內生態環境質量負總責,層層落實各級環境保護責任,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全面落實《關于加快推進松江生態文明建設的實施辦法》,進一步明確本區各級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的環境保護責任。要按照“管發展必須管環保,管行業必須管環保”的要求,強化壓力傳導和責任落實,構建層層抓落實、責任全覆蓋、考核動真格的工作格局。堅持問題導向、效果導向和責任導向,把上海市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整改責任落實到各地區各部門,納入考核目標責任體系,確保整改落實到位。
3、建立環保督導督察制度。按照中央和上海市環境保護督察模式,建立完善本區環境保護督察制度,出臺《上海市松江區環境保護督察實施方案(試行)》,對各級黨委和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貫徹落實國家和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落實環境保護責任、完成環境保護目標任務、解決突出環境問題等情況開展環境保護督察,對落實不到位的加強追責問責。
4、完善生態環境保護考核評價和問責制度。結合本區黨政領導班子績效考核,完善體現生態文明要求的目標責任考核制度,加大生態環保指標的考核權重。全面落實環境保護約談制度,建立環保責任離任審計等制度,加快推動環境保護責任的全面落實。對不作為、亂作為、慢作為的行為進行通報警示、嚴肅問責,對造成生態環境嚴重破壞的行為零容忍,以鐵的紀律倒逼責任落實、工作落地。
(二)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持續改善環境質量
1、深入實施“碧水”工程。堅持標本兼治、源頭防治,全域推進水環境綜合治理,全面落實《上海市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方案》,不斷提升水環境質量,2018年國考、市考斷面水質目標達標率達到85%左右,力爭到2019年水質全面達標。切實消除飲用水源環境風險隱患,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二級水源保護區內工業企業關閉清拆工作。按照“水、泥、氣”同步治理原則,加快提升城鎮污水污泥處理能力和水平,加快完成城鎮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和臭氣治理工程;加大市政、住宅小區雨污混接、混排改造力度,加強對涉重金屬排放企業治污監管力度,杜絕超標排污等違法行為。提高城鎮污水處理廠的運行水平,確保全面達標。深化河長制,按照全覆蓋、水岸聯治的要求,進一步加快城鄉中小河道綜合整治,到2020年底前全區中小河道基本消除劣V類水體,水域面積只增不減。
2、持續推進“藍天”工程。堅持以推動環境空氣質量持續穩步改善為核心,實施多污染物協同控制,突出重點、精準施治,統籌推進大氣污染防治各項措施。編制實施新一輪《松江區清潔空氣行動計劃(2018-2022年)》,推進燃氣燃油鍋爐低氮燃燒提標改造,深化工業揮發性有機物治理,嚴格建設項目環境準入,加強VOCs源頭替代和末端治理;完善綠色綜合交通體系,推廣新能源和清潔能源汽車;大力推進綠色建筑和裝配式建筑,全面深化工地、道路、碼頭和工業企業等揚塵污染防治;進一步推進建筑裝飾行業和汽修行業綜合治理,加強餐飲油煙等社會生活源整治,防止茶水爐等散煤復燃。
3、著力推進“凈土”工程。突出“遏制、穩定、改善”的總基調,保障農用地和建設用地土壤環境安全。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詳查,加強我區重點行業企業排查和整治,強化重點行業的土壤污染環境風險管控;加強農田土壤保護,推動受污染耕地分類管理,有序推進污染場地調查評估和治理修復。強化建設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嚴格經營性用地和工業用地出讓等環節的土壤及地下水場地環境調查審核。到2020年,土壤環境質量穩中向好,國控環境質量點位達標率不低于2018年水平,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5%,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達到100%。
(三)著力補齊環境基礎設施短板,提升污水和固體廢物處置能力
1、強化城鎮生活污水收集處理能力建設。針對督察反饋意見指出的部分地區生活污水處理短板問題,舉一反三,加快推進污水處理設施和配套除臭系統建設,確保惡臭排放和出水水質雙達標,加快相關污水廠連通管的規劃和建設。到2020年,全面完成建成區未納管污染源截污納管,實現建成區污水全收集全處理。全面完成建成區排水管網雨污分流,完成城鎮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全區城鎮污水處理率達到95%以上。
2、提升生活垃圾處置能力。圍繞督察指出的生活垃圾處理能力及滲濾液不規范處置等問題,積極推行生活垃圾分類化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處理,加大設施設備購置力度,2020年基本實現分類收運全覆蓋。加快建設松江原生活垃圾填埋場、浦南、西部、新浜生活垃圾中轉站污染治理設施改造工程,加快建設天馬生活垃圾焚燒二期、濕垃圾處置、建筑垃圾綜合利用處置等項目建設;加強對已封場的生活垃圾填埋場的監管,確保滲濾液規范收集處置、雨水達標排放;督促街鎮按照規范要求完成生活垃圾壓縮站日常管理及后續長效管理。
3、規范建筑垃圾處置。嚴格落實市政府57號令,強化建筑垃圾源頭申報、轉運、消納處置或資源利用的全過程管理;加快推進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工程建設,強化“兩點一線”管控,密切部門配合,全面落實建筑垃圾企業嚴管嚴懲要求,全面建立建筑垃圾企業誠信承諾機制,確保本區建筑垃圾處置規范運行。
4、加強危險廢物處置和監管。深入推進危險廢物重點企業的規范化管理,抓住危險廢物、輻射安全風險較大的重點行業、重點單位和重點環節,加快安全隱患排查,確保環境安全。盡早啟動危險廢物焚燒項目選址和建設,不斷優化營商環境。
(四)依法鐵腕執法,加大環境監管執法力度
1、加強環境監管能力建設。建立嚴格監管污染物排放的環境保護管理制度,完善納管企業監管機制,強化水務、環保部門的管理銜接。貫徹環評審批制度改革,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管理工作。加強環境執法隊伍建設,調整優化生態環境事業機構設置。調整環境監測事權,加強屬地環境執法監測、污染源監督性監測和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監測、生態環境調查監測和質量監測等,調整環境監測力量配備。加強屬地環境執法,充實一線執法力量。健全街鎮環境保護管理體制,理順職責關系,加強條塊對接,強化街鎮環境保護職責,落實環保專職干部。
2、全面落實環境監管網格化機制。充分利用城市網格化綜合管理手段,形成分區劃片、包干負責的環境保護監管工作網絡,構建“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環境保護監管格局。調整完善全區責任網格劃分,做到網格巡查區域全覆蓋。結合落實環境監察監測執法垂直改革方案、基層社會治理和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體制機制改革,推動環境執法重心向街鎮下移,加強屬地環境執法,強化環保專業執法和城市管理綜合執法的聯動,按照市部署,落實構建市、區、街鎮的三級環境監督網絡。
3、加大環境執法力度。按照“不查辦不放過、不查清不放過、不處理不放過、不整改不放過”的原則,保持執法高壓態勢,提高環保執法威懾力,對環境違法企業實施最嚴厲行政處罰、刑事追究,最大限度地提高企業環境違法犯罪成本,加大對重點行業、水源地風險企業的執法力度,嚴懲違法排放、傾倒、填埋污染物行為。強化環境執法的分工責任和部門協同,完善環境違法的查封扣押、行刑銜接,建立重大環境案件和突發環境事故與公安聯合辦案機制。強化環境執法監督,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嚴肅查處違法排污。綜合運用法律、經濟、行政、輿論、信用等手段,加強環境違法的聯懲聯治。
4、夯實違法違規建設項目清理整治成效。持續保持對違法違規建設項目高壓打擊態勢,依托城市管理精細化工作平臺,確保違法違規建設項目早發現、早制止、早處理,對已淘汰關閉項目加強巡查,防止“死灰復燃”。通過規范項目招商、健全巡查制度、強化日常監管等措施,形成違法違規項目預防、發現、報告、處理的常態化、長效化管理機制,遏制新的違法違規項目產生。
(五)加大生態建設和保護力度,保障生態環境安全
1、嚴守資源環境生態紅線。嚴格控制建設用地總量,對高碳能源消費和主要污染物實施總量控制、強度控制。強化水資源開發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區限制納污三條紅線管控。將符合條件的優先保護類耕地劃為永久基本農田,實施最嚴格保護。嚴守環境質量底線,將大氣、水、土壤等環境質量持續改善作為各級政府環保責任紅線,強化環境風險防控。
2、加快美麗鄉村建設。以土地節約集約利用為導向,進一步完善城鄉規劃體系,以城鎮帶動鄉村,以鄉村支撐城鎮,推動鄉村基礎設施與城鎮連接,促進鄉村公共服務與城鎮銜接,建設有松江特色的美麗鄉村。加強農村地區的田園生態環境建設,花大力氣推動郊野公園、鄉野公園、生態廊道及涵養林建設,開展農田林網建設。建立健全美麗鄉村長效管理機制,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整體提高農民生活質量。
3、保護和修復自然生態系統。按照國家生態保護紅線的要求,強化佘山國家森林公園(東佘山、橫山、鐘家山、北竿山)、松江新浜獐重引入重要棲息地、黃浦江上游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松浦大橋備用取水口及其黃浦江岸線等生態紅線區域的保護和管理。嚴格落實一級水源保護區內禁止新建、擴建與供水設施和保護水源無關的建設項目,以及國家森林公園生態保育區、核心景觀區相關規定和措施。重視黃浦江上游水源保護區、佘山等重點區域生態功能建設,加強生態涵養林、山林等建設、保護和管理,有效保護飲用水源和生物棲息地。
四、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區委、區政府成立市環保督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由區委書記任組長,區委副書記、區長任常務副組長,分管區長為副組長,相關職能部門主要負責人和分管負責人、各街鎮、開發區黨政主要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及整改、督察、問責、宣傳四個專項組,負責具體推進、督促上海市環保督察反饋意見整改落實。各街鎮、開發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成立相應整改工作機構,主要負責同志親自抓、負總責,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確保整改工作全面徹底落實到位。
(二)嚴格督導檢查。各街鎮、開發區、各有關部門要加強日常督促檢查,實行掛賬督辦、專案盯辦、跟蹤問效,定期監督檢查進展情況,落實閉環管理,整治一項、核查一項、銷項一項,確保整改工作落地見效。領導小組辦公室、區委督查室、區政府督查室牽頭開展定期跟蹤督查和專項督查。對未按要求完成整改任務的,予以通報、督辦、約談。
(三)嚴肅責任追究。由區紀委監察委牽頭,對貫徹中央決策和市委部署不力、未完成環保重點目標任務、環境質量明顯惡化、督察整改落實不到位,以及列入督察組移交的問題清單深入調查,逐一厘清責任,依照《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辦法(試行)》等有關規定,依法依規追責。涉及督察組移交問題的具體處理意見,征得上海市環保督察組同意后,予以落實,并向社會公開。
(四)強化信息公開。充分運用報刊、電視、網絡等平臺,做好整改落實情況的跟蹤報道,結合全區環境保護重點工作的推進落實,及時公開重點環境問題整改和典型環境違法案件查處情況,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和參與權。強化輿情跟蹤,做好輿論引導。對整改不力、問題突出的地區和部門,加大曝光力度,動員全社會參與和監督。
附件:松江區落實上海市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具體問題整改措施清單
附件
松江區落實上海市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
具體問題整改措施清單
1.1違法違規建設項目清理整治存在異地遷入和回潮現象。淘汰關閉類項目有異地重生現象,松江區在招商引資項目中對產業準入把關不嚴,未建立長效機制。檢查發現多起外區整治項目遷入和其他鎮被清理項目轉移,如貝聯特種金屬制品(上海)有限公司從閔行區遷入新橋鎮眾新五金有限公司內,未辦理環評手續繼續生產。葉興電鍍廠被葉榭鎮列為淘汰關閉類項目關停后,遷入新橋鎮眾新五金有限公司內繼續生產。而被新橋鎮淘汰關閉的上海勝復機電設備有限公司卻遷入中山街道松米公路2號園區,依然不履行環評手續。
牽頭單位:區環保局
責任單位:中山街道、新橋鎮及各相關街鎮
整改時限:2018年11月完成整改;持續推進落實長效機制。
整改目標:建立健全環保違法違規建設項目清理整治長效管理機制,杜絕違法違規建設項目的異地遷入和回潮現象的發生。
整改措施和責任分工:
(一)貝聯特種金屬制品有限公司和上海葉新電鍍廠的兩條生產線已于2018年9月初搬離,目前廠房空置;完善新橋鎮眾新五金有限公司14條電鍍線和上海勝復機電設備有限公司環保手續,待企業獲批后方能開工生產。(新橋鎮、中山街道、區環保局)
(二)按照環保違法違規建設項目清理整治的要求再次全面梳理復核,確保5429家環保違法違規建設項目清理整治工作全面落實到位,不留死角、不存盲區。(各相關街鎮、開發區)
(三)推進經濟轉型升級,優化產業布局,完善項目準入評估機制,嚴把項目的準入關,同時加強項目入駐后的跟蹤檢查,加大網格巡查力度,杜絕產生新的違法違規建設項目。(各相關街鎮、開發區)
(四)加大對“第三方”的引入力度,通過“環保管家”等第三方對各轄區內的企業做好跟蹤、指導、服務等工作,與“環保辦”形成多方位的監管聯動體系,完善從源頭防止環保違法違規建設項目產生和回潮的長效機制。(各相關街鎮、開發區)
1.2違法違規建設項目清理整治存在異地遷入和回潮現象。對原承租地塊產業結構調整控制力度不足,地方政府監管缺失,致使“廠中廠”“園中園”不規范生產現象多。如洞涇鎮洞厙路398號地塊存在28家小規模企業,7家未完成環保竣工驗收、9家未完成環評登記備案。
牽頭單位:區環保局
責任單位:洞涇鎮及各相關街鎮
整改時限:2018年11月完成整改;持續推進落實長效機制。
整改目標:加強對“廠中廠”“園中園”的監管力度,杜絕違法違規建設項目回潮現象的發生。
整改措施和責任分工:
(一)完善洞厙路398號地塊存在28家小規模企業環保手續,規范生產行為。(洞涇鎮、區環保局)
(二)按照環保違法違規建設項目清理整治的要求全面排摸梳理“廠中廠”、“園中園”情況,細化“一企一檔”檔案管理,對“廠中廠”“園中園”內的企業做到底數清、動態明。(各相關街鎮、開發區)
(三)優化網格化管理方式,進一步加強對工業用地房屋租賃全過程的監督管理,完善項目準入評估機制,加大產業結構調整力度,提高“騰籠換鳥”的項目質量。(各相關街鎮、開發區)
(四)加大對“第三方”的引入力度,通過“環保管家”等第三方對各轄區內的企業做好跟蹤、指導、服務等工作,與“環保辦”形成多方位的監管聯動體系,完善從源頭防止環保違法違規建設項目產生和回潮的長效機制。(各相關街鎮、開發區)
1.3違法違規建設項目清理整治存在異地遷入和回潮現象。部分列入整頓規范類、完善備案類的企業整改出現反彈。如中山街道上海繪通印務有限公司使用油性油墨,有機廢氣無組織排放,廠群矛盾突出。上海美臣化妝品有限公司擴建倉庫被新橋鎮列入完善備案類,至今未履行環評手續。
牽頭單位:區環保局
責任單位:中山街道、新橋鎮及各相關街鎮
整改時限:2018年11月完成整改;持續推進落實長效機制。
整改目標:建立健全環保違法違規建設項目清理整治長效管理機制,杜絕違法違規建設項目回潮現象的發生。
整改措施和責任分工:
(一)上海繪通印務有限公司4條生產線廢氣收集處置設施升級改造經檢測合格后恢復生產,其余5條生產線處于停產狀態,同時該企業已啟動生產搬遷工作;上海美臣化妝品有限公司已清空并停止了倉庫使用。(中山街道、新橋鎮)
(二)優化網格化管理方式,加大日常檢查力度,完善企業環保治理措施。進一步推進經濟轉型升級,優化產業布局,完善項目準入評估機制。(各相關街鎮、開發區)
(三)加大對“第三方”的引入力度,通過“環保管家”等第三方對各轄區內的企業做好跟蹤、指導、服務等工作,與“環保辦”形成多方位的監管聯動體系,切實落實好對企業的長效管理。(各相關街鎮、開發區)
1.4 中央環保督察整改已銷項的項目整改不徹底。松江區關于“中央環保督察整改事項6.2黃浦江取水口范圍內聚集上海船廠等工業企業”的銷項報告提到,上海船廠等7家企業已清拆,同時,將在松浦大橋取水口二級區范圍新發現的兩家企業(上海盛凌祥貿易有限公司、上海紅雙喜游艇有限公司)一并納入整治范圍,予以關閉清拆。現場核查發現,原上海紅雙喜游艇有限公司辦公樓雖已關閉,但還未拆除。
牽頭單位:區環保局
責任單位:車墩鎮
整改時限:2018年12月底
整改目標:納入二級水源保護區風險隱患建筑
整改措施:
根據市環保局二級水源保護區整治要求,拆除原上海紅雙喜游艇有限公司生產廠房,保留其辦公樓并納入二級水源保護區風險隱患建筑。車墩鎮政府加強對保留辦公樓的日常管理和巡查,確保不再從事任何生產加工和倉儲。
1.5松江原生活垃圾填埋場運行管理不規范,作為中央環保督察交辦調查處理事項,松江區綠化市容局未及時按要求整改。2018年1月,生態環境部華東督察局到松江檢查中發現了該問題并提出整改要求。目前,松江填埋場污水調節池污泥固化外運處置、浦南、西部生活垃圾中轉站污水處理及配套管網建設等項目改造進度滯后,尚未全部開工建設。
牽頭單位:區綠化市容局
責任單位:區綠化市容局、區國資委
整改時限:2018年12月31日完成提標改造;2019年6月30日前完成環保驗收及排水許可證申領。
整改目標:堅決杜絕污染防治設施不正常運行和污染物超標排放行為。
整改措施和責任分工:
(一)垃圾填埋場提標改造、浦南和西部兩座中轉站滲濾液處理設施建設等三個項目列為區級應急搶修項目,目前三個項目已完成土建進入設備安裝階段,12月底確保完成并試運行。(區綠化市容局、區國資委)
(二)污染治理設施改造完成后開展環保自主驗收,并依法申領排水許許可證。(區綠化市容局、區國資委)
(三)污染治理設施委托專業單位進行運維,確保設施運行正常穩定。(區綠化市容局、區國資委)
1.6 洞涇鎮法蘭西世家小區鄰近G15沈海高速莘磚公路收費口,居民受噪聲、揚塵和車輛尾氣的困擾。洞涇鎮政府答復中央環保督察交辦件的整改措施是“2016年11月24日向松江區發改委申請G15綠化防護隔離地建設用地指標24.68畝,待相關指標落實后,按照有關程序進一步落實”。目前,該綠化林帶仍未建成。
牽頭單位:洞涇鎮
責任單位:洞涇鎮
整改時限:2018年11月30日前
整改目標:加快建設綠化林帶工程,緩解中海悅府、法蘭西世家、上坤旭輝等3個小區鄰近G15高速噪音擾民影響。
整改措施:
(一)工程土方整形、雨水排水溝鋪、喬木種植等綠化帶建設工程已于2018年11月30日前全部完工。
(二)進一步解決高速噪音及光污染問題,已協調市路政局和城投運管中心委托上海緘欣道路工程設計咨詢有限公司對高速路旁的小區住宅進行噪音檢測和關于G15高速公路莘磚公路入口聲屏障新建工程的可行性研究報告的編制工作,由于該工程涉及橋梁、閘道、路基、地下各類管線較多,情況復雜,設計周期相應較長,于2019年6月底之前開工實施。
1.7 新浜鎮新浜村被污染場地尚堆存1500噸有風險廢物,未及時清理處置,僅用油布覆蓋,存在環境污染風險隱患。
牽頭單位:新浜鎮
責任單位:新浜鎮
整改時限:2018年9月
整改目標:及時清運風險廢物,完成地塊修復工程,確保區域環境安全
整改措施:
(一)已委托資質單位上海寶發環科技術有限公司完成對剩余約1500噸污染土壤外運處理,并完成污染場地修復工程。
(二)已委托第三方資質單位在未來5年內定期進行場地地下水監測。
2.1生活垃圾處理能力遠低于實際產生量,規劃2020年完成的天馬二期焚燒廠也將面臨規模不足的問題。調閱資料顯示,2015-2017年,松江區生活垃圾產生量增加了50%。目前松江每日產生的生活垃圾(1420噸)、可燃垃圾(300噸)、污水廠污泥等已超過1750噸,2020年天馬二期完工后,一、二期共分配給松江的處理量為1750噸/日。考慮到2020年前大型居住社區人口導入帶來的生活垃圾增量等因素,垃圾處置能力不足的矛盾將再度凸顯。
牽頭單位:區綠化市容局
責任單位:區綠化市容局、各街鎮、開發區
整改時限:2020年底
整改目標:各類垃圾末端處置設施能力滿足需求
整改措施和責任分工:
(一)加強源頭減量。進一步督導村(居)民加強源頭垃圾分類減量工作,著力提高源頭分類純凈度,切實減少干垃圾產生量。繼續拓展和完善低價值廢品回收網絡,提升資源化利用率,實現源頭減量的目標。(區綠化市容局、各街鎮、開發區)
(二)加強行業監管。嚴格濕垃圾處理廠、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廠的管理,減少殘渣的產生量;嚴格環衛行業管理,杜絕可資源利用的垃圾進入焚燒廠。(區綠化市容局)
(三)加快項目建設。加快建設天馬生活垃圾焚燒二期、濕垃圾處置、建筑垃圾綜合利用處置等項目建設,力爭2020年底投入運行。(區綠化市容局)
2.2建筑垃圾自行消納能力不足,急需解決出路問題。前兩年大規模開展的拆違行動和日常積存的裝修垃圾約390萬噸,集中堆積在全區21個臨時堆放點和零星分布在拆違原地。受堆放點規模和選址制約,一些街鎮拆違處于停滯狀態。同時,二級水源保護區清拆等還將產生大量建筑垃圾,如石湖蕩鎮已完成清拆的10家企業建筑垃圾堆放在原地,今年9月底前還將清拆110家企業,預估將產生135萬噸建筑垃圾,按照目前松江區消納方式將長期難以完成處置任務。而堆放點占用建設用地,給本已不足的土地開發利用造成不利影響。同時,零星分布的堆放點存在揚塵污染和環境隱患問題。
牽頭單位:區綠化市容局
責任單位:區綠化市容局、各街鎮、開發區
整改時限:2019年4月下旬
整改目標:全區70%以上的建筑垃圾完成分揀消納
整改措施和責任分工:
(一)加速分揀。落實就地分揀和集中分揀、人工分揀和機械分揀相結合的要求,按照可燃物、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可利用物等“四分類”法,對新增和積壓的建筑垃圾進行全面分揀,著力提升分揀速度和純凈度,并確保分揀后各類物質有序分類堆放。(區綠化市容局、各街鎮、開發區)
(二)加緊消納。進一步打通并拓寬建筑垃圾分揀后的各類物質處置通道,有計劃、分步驟地加緊消納。對于小木塊、塑料袋等可燃物,區分輕重緩急,適當調整進入天馬焚燒廠干垃圾物流,優先保障可燃物積壓體量較大的街鎮。同時,積極請求市級行業主管部門的援助,借用市級處置通道,幫助處置本區部分可燃物。對于少量的油漆桶、輪胎等有害物質,采取預約上門收集服務方式委托專業單位進行無害化處置。對于鋼筋、木材、鋁合金等可回收物,納入“兩網融合”再生資源回收體系,進行回收和資源化利用。對于大量的純磚塊、泥粉等可利用物,作為建設工地建材骨料,梳理需要筑路、回填的建設項目,用于筑便道、基礎回填和堆坡造景。(區綠化市容局、各街鎮、開發區)
(三)加強管理。制定《松江區建筑垃圾臨時中轉分揀場管理規范(試行)》,加強建筑垃圾臨時中轉分揀場和臨時堆放點管理,做到場地平整無積水、標識標牌清晰統一、場內各類物質有序分類堆放、基礎臺賬齊全翔實、沖洗設施設備性能良好,防揚塵、防污水、防噪音、防火災等措施落實到位。(區綠化市容局)
(四)加快建設。繼續著力推進建筑垃圾資源化處置廠和天馬焚燒廠二期等工程建設,爭取建筑垃圾資源化處置廠2019年底投入使用,天馬焚燒廠二期2020年投入運營,從根本上解決末端處置難的問題。(區綠化市容局)
2.3 污水處理規模與污水量增長不完全匹配,影響河道水環境質量。目前,區域污水產生量大于處理能力,局部地區尤為明顯。調閱資料顯示,截至2018年上半年,松江現有污水處理能力為51.1萬噸/日,低于《松江區污水處理系統專業規劃(修編)》核定的2015年規劃總處理能力58.6萬噸/日。污水廠主管互聯互通建設滯后,總體未完全打通,如遇突發情況和污水超量時難以有效調度。雨污混接現象普遍存在,雨天污水直排河道,污水溢流時有發生。區域內水閘長時間關閉、水流不暢,河道整治成效存在反復。
牽頭單位:區水務局
責任單位:區水務局、區國資委、區房管局、各街鎮、開發區
整改時限:西部污水廠和松江污水廠擴建2021年6月底前完成,松東污水廠擴建和松申污水廠擴建2022年年底前完成。2020年年底前基本完成住宅小區雨污混接改造。2019年1月完成水閘管理問題整改。
整改目標:通過住宅小區雨污混接改造和提升全區污水處理能力,減少入河污染源,提升河道水環境。水閘啟閉科學調度,促進河道水體良性循環,保持水流通暢。
整改措施和責任分工:
(一)加強污水處理基礎設施建設。一是加快推進污水廠擴建,松江污水廠和西部污水廠擴建已完成立項批復,力爭2019年年內開工,2021年年底前完成;松東污水廠在2017年12月完成三期擴建新增3萬立方米/日處理能力的基礎上,四期擴建和松申污水廠三期擴建已開展前期方案研究和控規調整,力爭2020年開工建設,并分別于2022年底完成。二是加強污水廠之間主管連通管建設,松申和松東污水廠之間的連通管列入松東污水廠四期擴建項目一并實施。三是進一步加強市政污水管網的養護管理,強化抽查和考核,確保污水輸送安全。(區水務局、區國資委、各相關街鎮)
(二)推進住宅小區雨污混接改造。制定住宅小區雨污混接改造工作實施方案,將各街鎮小區雨污混接改造列入“河長制”考核內容。加強住宅小區雨污分流調查,加快推進混接改造。同時,加強小區內部雨污水管網的清通養護,落實長效管理。(區水務局、區房管局、各街鎮及開發區)
(三)加強水閘管理。不斷優化和完善圩區引調水方案,提高調水效率。采取信息化管理手段提高水閘管理水平,逐年推進“一江三支”、“西部泄洪”等區域的水閘自動化監控系統。進一步完善《松江區圩區泵閘設施管理考核辦法》,加強區對街鎮、街鎮對管養單位的監管考核力度,提高水閘管理水平。(區水務局、各街鎮及開發區)
2.4 危險廢物處置能力缺失,存在較大環境安全隱患。目前,松江區注冊備案的2800余家企業產生危廢約4.7萬噸/年,區內僅有一家處理部分含重金屬(鎳、銅)污泥的危廢處置企業且處理規模小,無危廢焚燒、物化處理、綜合利用等綜合性處置單位,而應急物資儲備和處置能力也不到位,存在環境安全隱患。大量危廢需運至區外處置,導致中小企業危廢處置渠道不暢,成本高、風險大,直接影響了松江區的營商環境。
牽頭單位:區發改委
責任單位:區國資委、區發改委、區環保局
整改時限:2020年12月底
整改目標:加強本區危險廢物處置能力,新建危險廢物焚燒處置設施1個,處理能力約3萬噸/年;新建危險廢物綜合利用設施1個,處理規模為9.68萬噸/年,為進一步規范企業環境行為、保障城市環境安全提供有力的環境保障。
整改措施:
(一)加強對新建危險廢物綜合利用設施的指導和支持,力爭在2019年投入生產。(區環保局)
(二)已完成了危險廢物焚燒處置設施項目的選址,明確了供地方式,正在調整規劃;成立項目公司,明確項目主體和各方出資比例,牽頭推進工程實施;開展環評、專項規劃等工作;由專業的項目公司進行運營管理。(區國資委、區發改委、區規土局、區水務局、佘山鎮)
2.5環衛基礎設施運行管理不到位。松江浦南、西部生活垃圾中轉站無滲濾液處理設施,只能外運至上海凈達環境衛生發展有限公司凈茸分公司(吉貌填埋場)處理,超出該公司的實際處理能力,且處理后出水COD、氨氮等嚴重超標。各街鎮垃圾壓縮房、中轉站、臨時堆放點滲濾液均未得到有效治理,新橋鎮新鎮街1012號濕垃圾壓縮房滲濾液未經處理直接排入市政管網。新浜生活垃圾中轉站污水處理設施臭氣無組織排放。松江區西部垃圾轉運站除臭裝置損壞后長期停運,廠界臭氣超標。上海凈達環境衛生發展有限公司垃圾填埋場封場工程、污泥深度處理工程未履行環評手續。浦南生活垃圾轉運站處理設施環保手續不全、運行臺賬記錄不全。
牽頭單位:區綠化市容局
責任單位:區綠化市容局、新橋鎮及各相關街鎮
整改時限:2019年4月底之前完成浦南、西部、新浜生活垃圾中轉站整改;2019年12月底之前完成11個街鎮垃圾壓縮站整改。
整改目標:生活垃圾中轉站等環衛基礎設施環保手續齊全,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
整改措施和責任分工:
(一)2018年12月底前完成浦南和西部兩座中轉站污水預處理設施、除臭系統改造工程,2019年上半年完善環保手續,確保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區綠化市容局)
(二)全面排摸全區垃圾壓縮箱,對全區公共部位55座垃圾小壓站落實分類整改,將垃圾量少的小壓站設置為標準垃圾房,并完善污水收集及排放系統;將垃圾量大確需設置的,購置新型的可以儲存污水的壓縮設備,并增設污水預處理設施達標排放。(區綠化市容局,各街鎮、開發區)
(三)鎮級濕垃圾處置站建設配套滲濾液及臭氣收集處理設施,完善環保手續,確保污染物達標排放。關停車墩鎮、佘山鎮、九亭鎮等三座鎮級濕垃圾處理站。佘山鎮及車墩鎮計劃把設備拆分成單體,在居民小區內使用。九亭鎮濕垃圾處理站待完成整改達標后運行。(區綠化市容局,車墩鎮、佘山鎮、九亭鎮)
(四)松江區濕垃圾處理場(500噸/天)已開工建設,計劃2019年12月完成投入使用,待建成投入使用后全區濕垃圾全部進該廠統一處置。(區綠化市容局)
(五)進一步優化新浜中轉站污水處理工藝和臭氣處理工藝,在2019年4月底之前完成改造工程。(區綠化市容局)
2.6 建筑垃圾分揀落實不力。按照區綠化市容局工作部署,各街鎮的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在轄區內臨時分揀中轉場所。區綠化市容局雖就中轉場所的選址提出過指導性意見,但部分意見可操作性差,且未根據街鎮實際情況統籌安排,導致個別街鎮選址難度大,現有中轉站面積偏小,無法滿足后續清拆需求。洞涇鎮磚橋貿易城地塊近40萬噸拆違垃圾仍堆放于原地,未按規定進行建筑垃圾分揀處置消納,場地未硬化。
牽頭單位:區綠化市容局
責任單位:區綠化市容局、洞涇鎮及各相關街鎮、開發區
整改時限:2019年4月底
整改目標:各建筑垃圾臨時中轉分揀場所均能滿足轄區建筑垃圾分揀需要
整改措施和責任分工:
(一)排摸估算各街鎮、開發區轄區內產生的建筑垃圾體量,根據建筑垃圾臨時中轉分揀場大小和容量,調整落實中轉分揀場所。(區綠化市容局、各街鎮、開發區)
(二)確保各建筑垃圾臨時中轉分揀場所和拆房拆違原地的建筑垃圾按照計劃和要求,邊拆邊分、即進即分、分類堆放、規范管理、有序消納,無嚴重積壓。(區綠化市容局、各街鎮、開發區)
(三)在洞涇鎮磚橋貿易城地塊拆違垃圾臨時堆放點西側設置一處占地約30畝的建筑垃圾臨時中轉分揀點,在原址利用分揀后的磚塊泥粉建設一條綠化長廊,其余用于本區房產項目基礎回填。(區綠化市容局、洞涇鎮)
2.7 污水處理廠臭氣治理滯后。葉榭、泖港、新浜污水處理廠加蓋除臭改造工程仍處于立項階段,啟動較晚。現場檢查發現,松東、松申污水處理廠污泥堆放點位未密閉。松東污水廠擴建項目臭氣防治措施尚未到位,主體工程便投入使用。松江污水處理廠污泥露天堆放,污泥脫水機房等產生惡臭的車間、工序均未密閉,臭氣未收集處理。
牽頭單位:區水務局
責任單位:區水務局、區國資委
整改時限:葉榭、泖港、新浜污水處理廠除臭改造工程2019年6月底前完成。松東、松申、松江污水處理廠即知即改已完成,松江污水廠污泥脫水及加蓋除臭改造工程2019年6月底前完成。
整改目標:有效解決污水處理過程中的臭氣問題,確保符合環保新要求。
整改措施和責任分工:
(一)松東污水廠于2018年7月12日完成了新建污泥堆場的卷簾門安裝,并在滿足所有環保設施的條件下,啟用新建污泥堆場等設施。松申污水廠已對北面和西面污泥堆棚搭建彩鋼板進行全面封閉,東、西兩面墻體空隙處采用彩鋼板封閉,同時封閉百葉窗和通風風機,并重新對污泥堆棚內部除臭噴淋系統進行改造。(區水務局、區國資委)
(二)松東污水廠于2018年7月12日完成了反應池主曝氣單位的植物液噴淋除臭裝置的建設。(區水務局、區國資委)
(三)因松江污水廠正在進行污泥脫水及加蓋除臭改造(9月初開工建設),采取了臨時措施:一是對污泥發酵車間大門及污泥發酵倉加裝門簾封閉,污泥脫水機房加裝除臭噴淋裝置;二是在初沉池、曝氣池臨時設置移動式噴淋裝置;三是臨時堆場成品污泥做到全覆蓋,并對成品污泥臨時堆場周邊排水溝渠進行了整治清通,確保雨污水集中收集處理。(區水務局、區國資委)
2.8 雨污混接改造推進慢并有反復現象。居民小區雨污分流改造體量大、資金落實不到位、推進困難。如九里亭街道25個居民小區僅有4個基本完成驗收,方松街道68個居民小區僅完成驗收28個,九亭鎮82個居民小區僅完成驗收42個,葉榭鎮16個居民小區僅完成驗收2個。松江區已完成的3729家企事業單位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存在反復現象,部分已完成改造單位再次混接混排,如葉榭鎮上海耀江裝飾有限公司多處洗手池接入雨水井,佘山鎮三浦河勛業路橋東北側旱天雨水排口有黑臭廢水排入河道。
牽頭單位:區水務局
責任單位:區水務局及各相關街鎮、開發區
整改時限:2020年年底前基本完成住宅小區雨污混接改造
整改目標:通過推進住宅小區雨污混接改造,加強企事業單位雨污混接改造長效管理,進一步減少入河污染物,提升河道水環境。
整改措施和責任分工:
(一)全力推進住宅小區雨污混接改造。一是加快出臺《松江區住宅小區雨污混接改造工作實施方案》,明確責任主體,落實資金政策,加快推進改造。二是進行小區雨污分流調查,排摸雨污混接情況,并形成調查報告。三是根據輕重緩急情況,明確雨污混接改造年度計劃。四是編制小區雨污混接改造方案,一小區一方案。五是加快實施小區雨污混接改造,并加強相關驗收工作。(區水務局、各街鎮、開發區)
(二)加強企事業單位雨污混接改造長效管理。一是區河長辦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對企事業單位雨污水分流工作監管的通知》,明確了企事業內部雨污水管道的管理責任主體和由各街鎮的監管責任,完善養護臺賬,落實監管資金,并加強考核,形成雨污分流長效管理機制。二是開展企事業單位雨污混接改造“回頭看”,檢查整改情況,進一步鞏固雨污混接改造成效。(區水務局、各街鎮、開發區)
(三)上海耀江裝飾有限公司多處洗手池接入雨水井的問題,葉榭鎮即知即改,已于2018年9月30日按要求完成整改工作。佘山鎮三浦河勛業路橋東北側旱天雨水排口有黑臭廢水排入河道的問題,佘山鎮委托專業單位排查,發現蒂森克虜伯電梯(上海)有限公司單位在去年雨污混接改造過程中,未對該廢棄的雨水排放口進行封堵,佘山鎮已督促企業對該排放口進行永久性封堵,現已封堵完成。(佘山鎮、葉榭鎮)
3.1清拆工作不徹底。車墩鎮原上海中舟船務有限公司地塊碼頭、部分設施及廠房未拆除,被上海凈達環境衛生發展有限公司凈浩環衛分公司用于水上保潔作業(1號臺)和生活垃圾外運作業(2號臺)。其中,1號臺仍在用于黃浦江江面垃圾的打撈、分揀及中轉;2號臺碼頭于2017年底停止使用,下沉督察時發現,仍殘留大量生活垃圾滲濾液貯存在無防滲措施的收集池,距黃浦江岸不足20米。
牽頭單位:區綠化市容局
責任單位:區綠化市容局、區國資委
整改時限:2018年7月30日
整改目標:消除滲濾液隱患,拆除環衛設施,取消保潔碼頭功能
整改措施和責任分工:
已將污水池內污水運往垃圾填埋場5號池作臨時儲存,并采取泥土回填方式將污水池作填平處理;已停止使用該碼頭環衛水上保潔作業,已拆除原生活垃圾外運平臺。(區綠化市容局、區國資委)
3.2 清拆后網格化監管不到位。葉榭鎮上海海砌建材有限公司清拆后建筑垃圾和1000余噸生產原料未及時清運,又被傾倒疑似工業固廢約800噸,該區域后續清拆任務較重,需引起重視。
牽頭單位:葉榭鎮
責任單位:葉榭鎮
整改時限:2018年7月
整改目標:加強網格監管能力,杜絕清拆場地垃圾偷倒
整改措施:
上海海砌建材有限公司場地上所有建筑垃圾已由有資質單位清運,場地現已復土并播種草籽。同時,加強值班值守和網格巡察力度,杜絕垃圾偷倒。
3.3 黃浦江沿岸發現大量垃圾未及時清運。泖港鎮水生植物打撈處置的中轉站現場長期堆存大量水生植物垃圾,并夾雜有生活垃圾,未及時清運。
牽頭單位:區綠化市容局
責任單位:區綠化市容局、泖港鎮及各相關單位
整改時限:
整改目標:合理設置水生植物垃圾處置場所,確保飲用水水源安全。
整改措施和責任分工:
鑒于該項目為市級項目,協調市市容環衛水上管理處等部門進一步研究論證該水生植物中轉站的項目必要性和選址合理性。(區綠化市容局、泖港鎮)
3.4 “五違四必”區域環境綜合整治存在盲區。部分零星地塊仍然存在較為集中的“五違”現象。如,洞涇鎮洞偉支路區域沿線環境臟亂差,群居情況多,液化氣罐和油桶露天堆放,地塊內漁洋浜南岸線堆放的大量建筑垃圾進入河道,洞涇港西側的碼頭、堆場未采取抑塵措施,建筑垃圾直接進入河道。
牽頭單位:區城管執法局
責任單位:洞涇鎮及各相關街鎮、開發區
整改時限:2019年6月
整改目標:徹底取締“五違”現象,消除環境綜合整治盲區
整改措施和責任分工:
(一)洞涇鎮已于2018年7月開展集中整治,共出動人員300余人次拆除9處違法建筑,面積207平方米,取締了4家非法廢品回收站、1家無證金屬加工點和2家無證停車場,清理了2處碼頭堆場,同時清運了拆房垃圾以及河道邊的暴露垃圾100余車,平整土地48.22畝;于2018年9月,再次對洞偉支路工業地塊進行聯合整治,共拆除了違法建筑7處934平方米,清運各類垃圾35車,平整土地5畝,修砌隔離圍墻120米。(洞涇鎮)
(二)進一步鞏固整治成果,一是將對整治完的區域采取“硬隔離”措施,通過設置安全綠網、繼續派遣特保固守等措施,防止已整治區域再次被占用;二是對清除出的空地進行土地平整,播種草籽,綠化、美化環境;三是積極開展有證集體資產回購,從源頭上進行管理,消除隱患;四是重新對該區域進行整體規劃。(洞涇鎮)
(三)排查洞涇港沿線,上海唯亞電器公司等雨污納管工程已經完成,占用河道藍線的房屋于2019年6月30日之前拆除。(洞涇鎮)
(四)依托網格化管理機制,加強日常巡查檢查,按照“發現一起、整治一起”的原則,堅決杜絕“五違”亂象。(各街鎮、開發區)
3.5 中小企業危險廢物管理不規范,露天堆放情況較多。現場檢查發現,大批中小企業危險廢物貯存場所設置不符合規范,存在明顯環境隱患。如,僑亨實業有限公司將敞開式停車棚作為危廢暫存點。上海紗聯工貿發展有限公司廢乳膠桶和油墨桶露天堆放,未設置危廢標識,且部分廢桶堆放于雨水明溝上,存在環境風險。經濟開發區日東電工(上海松江)有限公司危險廢物露天堆放,無危險廢物標識。
牽頭單位:區環保局
責任單位:區環保局
整改時限:2019年4月
整改目標:規范企業危險廢物管理,杜絕違法行為。
整改措施:
(一)環保部門對企業違法行為依法查處并督促整改。對上海僑亨實業有限公司未安全存放固體廢物和未設置危險廢物標識的行為進行了立案查處,分別處以4.5萬元和2.5萬元的罰款并責令其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對上海紗聯工貿發展有限公司廢乳膠桶和油墨桶存放場所不規范已責令該公司立即整改移入室內妥善存放;在對日東電工(上海松江)有限公司危險廢物臨時性周轉存放,已責令該公司對其內部危廢流轉及出入庫加強管理。
(二)環保部門加大專項執法檢查力度。結合上海市“清廢行動”2018年工業固廢專項執法行動工作方案,對重點危險廢物產生單位、危險廢物多備少轉單位、全區汽修行業危險廢物收集單位、危險廢物綜合利用及處置單位、一般工業固體廢物收集、綜合利用及處置單位開展專項執法檢查。
(三)環保部門加強對中小企業危險廢物管理工作培訓。開展專項培訓講座和上門宣傳指導,宣貫危險廢物專用置場建設、危險廢物標牌標識標簽設置、危險廢物處置協議簽訂、危險廢物備案手續填報、危險廢物管理臺賬建立、內部流轉出入庫記錄和外運聯單存檔等工作的注意事項和監管要求。
3.6 涉重金屬企業環保監管不到位。上海新增金屬表面處理有限公司電鍍污泥(含鉻、鋅)自2016年至今未完成備案處置,危險廢物貯存場所不符合“三防”要求,污水處理設施未作分隔。上海旭福電子有限公司生產線多次擴建、生產規模擴大5倍以上,未履行環評手續,多處危廢貯存場所不規范。經濟開發區漢斯格雅衛浴產品(上海)有限公司鎳超標排放。
牽頭單位:區環保局
責任單位:區環保局
整改時限:2019年4月
整改目標:嚴厲打擊涉重金屬環境污染違法行為,落實企業防范環境風險和治理污染主體責任,排除環境污染隱患,切實保障群眾環境權益,維護環境安全和社會穩定。
整改措施:
(一)環保部門對企業違法行為依法查處并督促整改。對上海新增金屬表面處理有限公司未設置危險廢物識別標志和危險廢物委托給無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單位處置等問題立案查處,分別處以4.5萬元和17萬元;對上海旭福電子有限公司未驗先投問題責令其限期驗收,暫時不利用或者不能利用的工業固體廢物未安全存放問題立案查處,并處以5.5萬元,產生揮發性有機物的生產活動未在密閉空間內進行且未按規定安裝污染物治理設施的問題立案查處,并處以16萬元;對漢斯格雅衛浴產品(上海)有限公司超標排放水污染物的問題立案查處,并處以55萬元。
(二)環保部門加強日常監管和“雙隨機”檢查。將涉重企業納入“雙隨機”檢查名單,每季度開展監察,重點檢查涉重企業環保手續、廢水排放、廢氣排放、危險廢物處置和存放、臺帳記錄、在線監測等。建立監管檔案,落實責令改正后督查、回頭看。發現違法違規問題從嚴查處,舉一反三。
(三)環保部門開展專項執法檢查。每半年開展對涉重企業生產狀況、排污情況進行檢查以及危險廢物管理、水污染、大氣污染,在線監測等專項檢查,仔細排查問題隱患。
(四)環保部門加強環境監察和環境監測有效聯動。對涉重企業開展定期監測,對車間排口、總排口、雨水排放口、廢氣排放口進行例行性監測。一旦發現超標排放,嚴肅查處。杜絕超標排放行為的發生。
4.1 環境質量改善仍不穩固。2015年以來,松江區環境質量總體呈改善趨勢,但部分重要指標還存在反復。大氣環境質量方面,2018年上半年,PM2.5平均值為49微克/立方米,明顯高于全市平均值44微克/立方米。水環境質量方面,2018年上半年,26個考核斷面中,7個斷面未達到考核要求,12個斷面質量同比惡化,葉榭塘由Ⅲ類降為Ⅳ類,茹塘、向蕩港由Ⅳ類降到Ⅴ類,中心河、大漲涇由Ⅴ類降到劣Ⅴ類。2018年7月監測數據顯示,188條河道中32個斷面溶解氧低于2mg/L,黑臭河道整治成效出現反彈。
牽頭單位:區環保局
責任單位:區環保局、區水務局及各相關街鎮、開發區
整改時限和整改目標:2019年底前實現國考市考斷面達標。2018年底前保持188條黑臭河道水質持續穩定達標。
整改措施和責任分工:
(一)全面實施《松江區2018年空氣質量改善專項攻堅方案》,加大重點廢氣排放企業秋冬季生產調控力度,加強施工揚塵污染控制和道路保潔,嚴控揮發性有機物污染。加大環境執法力度,嚴厲打擊各類環境違法行為。修訂《松江區空氣重污染專項應急預案(2018)版》,強化各項大氣應急減排管控措施。制訂并啟動實施《松江區清潔空氣行動計劃(2018—2022年)》。(區環保局)
(二)制定《松江區地表水質國(市)考斷面達標工作方案》,以區水環境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為組織機構,以區河長制辦公室為協調部門,統籌推進國考市考斷面水質達標工作。進一步明確工作目標、各職能部門和街鎮園區的職責,通過建立水質分析機制、會商機制、巡查機制、督查機制等制度,形成工作合力,全面推進國考市考斷面水質的達標穩定工作。(區水務局、區環保局)
(三)對188條黑臭河道中溶解氧不達標的河道通過增加曝氣裝置、水生態修復等措施,增加水體溶解氧,改善和穩定水質。(區水務局、各街鎮、開發區)
(四)進一步完善河長制工作機制和制度,強化督查考核,壓實街鎮(開發區)屬地責任,鞏固治理成效。(區水務局、各街鎮、開發區)
4.2 相關部門對建筑工地揚塵監管不力。檢查發現,多數建筑工地覆網、噴淋等抑塵措施不落實,個別揚塵在線監測不規范,有弄虛作假行為。辰花路深坑酒店項目工地施工材料裸露,綠化區域裸土未覆蓋,擅自拆除揚塵在線監測設備。松江區南站大型居住社區C18-43-01地塊項目工地揚塵較大,砂漿池揚塵現象明顯,2套揚塵在線監測系統安裝在圍墻外,位置不合理。北方廣富林2-6號地塊商品住宅項目I標段工地存在建筑黃沙裸露、場地積塵嚴重現象和使用霧炮干擾揚塵在線監測的行為。
牽頭單位:區建管委
責任單位:區建管委、區環保局
整改時限:2018年11月底
整改目標:落實施工現場揚塵污染的防治措施,切實降低揚塵污染對城市空氣環境質量的影響。
整改措施和責任分工:
(一)對辰花路深坑酒店項目工地、松江區南站大型居住社區C18-43-01地塊項目、北方廣富林2-6號地塊商品住宅項目I標段揚塵污染的違規行為進行立案查處。(區建管委、區環保局)
(二)按照最新修訂的《上海市揚塵在線監測數據執法應用規定》(滬環規[2019]2號),做好揚塵在線監測設施安裝、運行和拆除等管理工作。(區建管委)
(三)加強建設工程揚塵整治循環滾動檢查,對施工現場的建筑黃沙和場地積灰按規范要求采取全覆蓋、清掃和灑水等抑塵措施。(區建管委)
4.3 工業廢氣無組織排放現象較多。檢查發現,生產企業對工業廢氣治理不重視的現象較為普遍。如,經濟開發區上海滕建家具有限公司油漆車間涂裝家具采用自然風干,VOCs無組織排放,并使用水幕對漆霧進行處理,無法滿足達標排放要求。上海永錦電氣集團有限公司乙醇清洗設備作業時產生的VOCs廢氣未收集處理。
牽頭單位:區環保局
責任單位:區環保局
整改時限:2019年4月
整改目標:落實企業VOCs廢氣收集凈化設施,杜絕廢氣無組織排放,確保排放符合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
整改措施:
(一) 環保部門對企業違法行為依法查處并督促整改。對上海滕建家具有限公司VOCs無組織排放、超標排放等問題立案查處,處以13萬元罰款;對上海永錦電氣集團有限公司VOCs廢氣未收集處理的問題立案查處,處以13萬元罰款。
(二) 環保部門加大對廢氣產生企業檢查執法力度。已對57家企業工業廢氣違法行為進行查處,其中涉及工業廢氣無組織案件45件,共計處罰513.5萬元。
(三) 環保部門開展大氣專項檢查。已經開展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的專項檢查,共涉及企業50家。切實推進我區VOCs污染防治管理體系建設,實施重點行業、重點企業VOCs污染減排,建立VOCs污染防治長效機制,促進區域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結合空氣質量專項攻堅戰方案,對轄區內251家涉氣企業進行排摸檢查,做到污染控制全覆蓋。
4.4 養殖業治污水平偏低。部分家庭農場的污水產生量同配套農田的消納能力不平衡。多數家庭農場的養殖規模為400-700頭(存欄),均采用水泡糞方式清污,實際僅配備農田110-150畝。現場檢查發現,石湖蕩鎮金匯家庭農場污水儲存池水位較高,存在外溢污染環境的風險。部分畜禽養殖場存在污水處理設施破損、防疫溝黑臭、污水粗放還田等現象。如上海新鑫畜禽養殖場養殖規模過大,污水儲存池防滲膜破損,防疫溝內水質超標。此外,部分魚塘的養殖廢水未經處理直排河道。
牽頭單位:區農委
責任單位:區農委、區環保局
整改時限:2019年4月
整改目標:提高種養結合家庭農場污染防治水平,確保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避免環境風險
整改措施:
(一)嚴格控制養殖規模,適當增加還田面積。一是嚴格控制農場進豬數量,減少糞尿產生量;二是在實際還田中由鎮村協調還田至周邊其他田塊內,確保了糞肥不外流、有效利用,有效降低種植業面源污染。
(二)強化家庭農場還田考核與設施維護。種養結合家庭農場根據農事需要二次集中還田,并由街鎮對還田規范性,包括防疫溝、周邊環境、操作過程等進行考核,一經發現有糞尿外流、外溢污染河道的,取消當年度糞尿還田補貼。同時組織人員定期排摸糞污處理設施使用狀況,落實好預算資金,督促資產所有方(松江農業發展有限公司)及時對破損設施進行維修,2019年計劃完成10個儲存池的翻新提升。
(三)石湖蕩鎮金匯家庭農場儲存池糞污水水位較高,于10月底水稻收割后實施糞肥還田,目前已清空存儲池。新鑫養殖場西面兩個魚塘已停止使用,清空挖深后鋪設防滲膜作為糞尿儲存池,原水泥儲糞池待糞污還田后重新翻新鋪膜防滲漏。鑒于非洲豬瘟疫情影響,上海全面禁止活豬調運,待解禁后逐步減少場內養殖量,控制養殖規模。
4.5 農村生活污水收集處置設施不完備。部分自然村距上一輪村莊改造的時間較長,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設施簡陋,污水收集不徹底,不能穩定達標排放。如,廣富林街道郊野公園內個別未搬遷農戶生活污水直排;新浜鎮胡家埭村的生活污水收集處理設施已老化破損;石湖蕩鎮泖新村生活污水處理站的出水未達到一級B的排放標準(總磷超標)。
牽頭單位:區水務局
責任單位:區水務局及各相關街鎮
整改時限:2020年(松江區2019年農村生活污水處理工程因涉及工程量多、范圍廣,為順利推進項目實施,確保工程質量,根據計劃安排,該項目計劃2019年年內開工、2020年底前完成)
整改目標:確保農污設施正常運行、達標排放
整改措施和責任分工:
(一)按“納管為主、就地處理為輔”的原則,有計劃的開展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和改造工作,其中2018年新(翻)農污設施9137戶,2019年計劃新(翻)農污設施11164戶、提標改造農污設施13550戶。(區水務局、各相關街鎮)
(二)按照《關于加強本區農污設施運行管護工作的實施意見》的要求,區級部門加強對街鎮農污設施運行管護監督指導和考核工作。同時街鎮進一步完善優化農污設施管理工作的管理考核機制,加強對養護單位的管理考核。(區水務局、各相關街鎮)
(三)廣富林街道郊野公園內個別未搬遷農戶生活污水直排問題已即知即改,將洗手池管道納入化糞池。新浜鎮胡家埭村以及石湖蕩鎮泖新村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已納入2019年松江區農村生活污水處理工程進行建設和提標改造。(區水務局、廣富林街道、新浜鎮及石湖蕩鎮)
4.6 河道底泥處置不規范,存在部分中小河道疏浚底泥未經檢測評估直接在林地和農田堆肥消納的現象。
牽頭單位:區水務局
責任單位:區水務局及各相關街鎮
整改時限:2019年4月
整改目標:精細化管理、規范化處置
整改措施和責任分工:
嚴格按照市級部門聯合下發的《關于規范中小河道整治疏浚底泥消納處置的指導意見》(滬水務〔2018〕1109號)文件要求,進一步梳理中小河道整治情況,對確需開展底泥疏浚的河道,編制疏浚計劃,按年度開展底泥檢測,并按照檢測結果,進行分類消納處置。(區水務局及各相關街鎮)
5.1環境監管執法力量配備不足。松江區需監管污染源單位1.5萬家,而環保局機關和支隊人數偏少,街鎮環保辦剛成立,未明確專門編制,環境執法車輛難以足額保證,與當前全覆蓋、高標準、嚴監管的環保新形勢還無法匹配。
牽頭單位:區編辦
責任單位:區編辦、區機管局、區環保局
整改時限:2019年4月
整改目標:合理配置環境監管執法力量,保障環境執法出行。
整改措施:
(一)結合區級黨政機構改革,明確相關職能部門生態環境保護職責,加強環境污染治理;推進行政執法體制改革,統籌執法資源,合理配置環境監管執法力量。(區編辦)
(二)加強基層環保隊伍建設,各街鎮、開發區根據行政區域內污染源數量和環保工作實際,配備專職環保工作人員,所需編制從各街鎮現有編制資源內統籌調劑。(區編辦)
(三)結合公務用車改革,足額配置環境執法(環境監測)車輛,對車況不好且已經達到淘汰年限的車輛及時更新。(區機管局)
(四)定期開展街鎮環保辦人員的培訓和指導,提升環保工作人員整體素質和執法能力。(區環保局)
5.2 街鎮(園區)對企業的監管方式有待規范。督察期間,發現突擊監管“一刀切”行為。僅新橋鎮、中山街道、經濟開發區就發現未依法按規定程序查封企業50家,其中不乏督察組進駐和下沉督察前突擊查封企業的案例,既影響督察工作的正常開展,又影響了部分企業的正常生產。
牽頭單位:區環保局
責任單位:中山街道、新橋鎮、開發區及各相關街鎮
整改時限:2018年12月底
整改目標:建立健全日常巡查檢查機制,防止企業監管“一刀切”。
整改措施和責任分工:
(一)建立定期檢查、隨機檢查、專項檢查機制,加強檢查的力度和頻次,發現問題限期整改,并做好現場檢查筆錄,列出整改清單,如發現情節嚴重的或者無法判定的環保問題,及時上報環保部門依法依規進行查處。(各相關街鎮、開發區、區環保局)
(二)街鎮一級形成環保辦、安監所等多部門聯動協作機制,發現企業未批先建、未批先投、未驗先投等問題,及時通報,對于違法行為較為嚴重且可能造成較大環境影響的,依法依規進行查處。(各相關街鎮、開發區、區環保局)
5.3 環境問題監管成效有待提高。部分環境問題舉報查處流于形式,事實梳理不清、處理手段單一、公示結果落實不到位。據統計,督察期間受理重復類舉報79件,占總受理舉報量的三成。如G15高速莘磚公路噪音擾民等問題,僅督察期間就收到10個重復投訴件,處理結果公示后,引發群眾質疑;象嶼品城小區化糞池及停車場異味通風整改方案執行不到位,公示處理意見和實際落實情況有差距,引發群眾反復舉報。
牽頭單位:區環保局
責任單位:區環保局、洞涇鎮、九亭鎮及各相關街鎮
整改時限:2019年4月
整改目標:健全完善環境信訪工作機制,提升環境信訪的解決率和群眾滿意率。
整改措施:
(一)洞涇G15工程土方整形、雨水排水溝鋪、喬木種植等綠化帶建設工程已于2018年11月30日前全部完工;為進一步解決高速噪音及光污染問題,已協調市路政局和城投運管中心委托上海緘欣道路工程設計咨詢有限公司對高速路旁的小區住宅進行噪音檢測和關于G15高速公路莘磚公路入口聲屏障新建工程的可行性研究報告的編制工作,由于該工程涉及橋梁、閘道、路基、地下各類管線較多,情況復雜,設計周期相應較長,于2019年6月底之前開工實施。(洞涇鎮)
(二)九亭鎮已完成象嶼品城小區污水管的疏通,并增設化糞池格柵井、液位控制泵以及對化糞池加蓋處理;小區物業落實每天上午下午各開兩小時排氣通風設備,特別在雨季加大地下車庫的通風時長,同時加強日常巡查。(九亭鎮)
(三)優化環境信訪調處工作流程,做好跟蹤反饋、回訪溝通,及時告知信訪調處最新的調處進展和結果,提高群眾的滿意度和獲得感,緩解和避免信訪矛盾的激化。(區環保局、各相關職能部門、各相關街鎮、開發區)
(四)完善重點信訪領導包案制度,明確責任人、工作時限和工作目標,充分發揮各部門職能并形成合力,解決信訪調處中的瓶頸,提升環境問題的監管成效。(區環保局、各相關職能部門、各相關街鎮、開發區)
(五)將區域環境信訪中典型問題納入日常環境執法監管,加大查處的力度,定期開展專項執法治理,打擊違法行為,補好短板,降低重復信訪發生率。(區環保局)